2011年4月6日星期三

性爱就是那么丑?


“性爱”成了最近报章及各网络最为火红的名词。

性爱似乎是一件见不得光的事情,的确地,这码子的事情还真的见不得光,但却是“成年人”都会做或爱尝试做的事情。人在很多方面,都拥有同样的需要,如吃饭,喝水,如厕,睡觉,当然包括性交。若今天是拍到如厕(大解或小解)的短片,可能完全不如性爱短片那么地有新闻价值,虽然两者都是隐私,非公开性的事情。

在东方保守的社会里,性爱已经是属于“必需但不可公开”的事情。我们走在路上,都知道彼此有孩子的成人都拥有性交经验,没有孩子的成人也未必没有性交经验,但往往把这码子的事情挂在嘴上或公开在人的眼前,就如作了亏心事般,甚至严重的话,还犯了法呢!这社会已经让性爱变成一个难以启齿的“生活需要”。就如某前部长所说的,每个人都有“女朋友”,只是我不好彩,被捉到而已。是的,人人都需要性爱,但被摆在世人眼前或是被公开,却变成一种罪恶,这就是一线之差。

在马来西亚,收藏性爱光碟是犯法的,公开播放性爱影片也是犯法的。若在房里做爱,却是合法的,不过若在房里做爱的事情公开在给人看,就变成犯法了。因此,这档子的事只可以是闭门式,但却不可以公开式。若闭门式,却是偷情的话,又变成犯法的。因此,进行一个人人都需要的“性交”却是有诸多法律约束,当然包括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。

这篇文章不是挑战性爱这课题,相反地,我想挑战的是,在大家都认为恶心的性爱中,却也是每个人需要的东西。为何在下半身是幸福的事,在嘴巴里或公开在眼前,却是邪恶的?!当他们看到其他人的性爱短片流入市场,供大家欣赏的当儿,他们觉得恶心和无耻,但他们这些看官们,却是有同样的经验,只是没有公开在大家的眼前。

当然,这些性爱短片流入市场,若说他们犯了偷情或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,那倒是犯了法及触犯道德问题,换来世人的唾骂,则是无可避免的。不过,撇开道德课题,性交也只不过是人类生理都需要的事情,挂在嘴边也无需那么地羞愧。

1 条评论:

  1. 媒體,總愛炒作新聞。
    性愛,不過是種身理需要。

    回复删除

领养宠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