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2月12日星期六

那些年...这些年...


这一次的新年,参加了离校10年的同学会。节目中,主持人要求我们做了一些动作。坦白说,我们都有同感,也许10年前的我们还可以做这些动作,10年后的我们真的很难了。为何难呢?因为我们在社会打滚了一段时日,生活的历练把我们变得沉重了,没有了当年的稚气,多了一份稳重,照顾着我们的形象来了。同学当中有律师,有老师,还有各个商业机构的行政人员等等,专业人士比比皆是,要我们重回当年的稚气,已是难事一桩。

碰见当年追求的女生,除了一声问候和祝福,再也没有多一句话。看到彼此的成就,再回忆起停留在中学时期的他或她,不晓得那一番滋味又如何呢?会不会想到当年傻乎乎的小伙子,现在已是某企业公司的高薪一族呢?这种感觉太有味道了,也让人对人生的际遇无法勉强而叹息。

听说五年后,我们会再重聚。那时候,我们已经是32岁的uncle或auntie了。记得那一天同学会,有位已为人母的同学要她的孩子叫我叔叔,当时心里还是有些抗拒,但我口里还是欣然地接受。毕竟这一个“叔叔”的称呼不是年龄,而是身份的称呼,我可是与他的母亲同辈。若要他称呼我“哥哥”,是可以让自己“爽”一下,但却坏了辈分的规矩,也让孩子混淆。

人常说,日子久了不见面,我们就生疏了。非也,非也~事实上,以前念书时期熟络的同学,10年后未必可以重回当年的熟悉;相反地,有些在念书时期只是泛泛之交的同学,却一见面就特别的热情。这一种怪象还真的难以明白,也许10后的今天,以前不熟络的同学也有新的交集点而变得更亲近,而有些念书时候的哥儿们,却因为时间的流逝,从有共同点,变成没有任何的话题。
10年的岁月可以改变很多事情,也让同一个人,有了不同的人生历练和洗礼,我们也因为这样,回不到从前,真的好比光良与曹格所唱出的那一首歌,“那是我们都回不去的从前”。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

领养宠物